圖檔授權標示:
陳朝應、陳朝應
立契人:陳朝應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1940~1940
長:24 x 寬:34 (cm)
捐贈
登錄號:20090010424
本物件為西元1940年(昭和15年)臺中地方法院開立之領收證。此領收證為西元1940年(昭和15年)3月11日員林郡埔鹽莊瓦窯子西勢湖的陳朝應與陳奇灶所協議,內容記載金額計有500□。由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書士楊綿開立之領收證,書記費用為15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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